关于投标注意事项的公告

各投标单位:

      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时注意投标资料的完整性,认真按招标文件要求提报相关资料,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的标书作废标处理,不参与评标: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

5、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且拒绝调整或判断其难以履约;

6、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废除该标后有效标<2n+1(n为标段数);

7、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废除该投标人后有效标<2n+1;

8、因项目原因,需要终止招标或调整后重新组织招标。

9、招标人评标委员会对每一投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作检查,若存在算术错误的,应要求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令[2001]第12号)等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进行算术修正。投标人拒绝对存在算术错误按规定进行修正的。

10、招标人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时若发现投标人工程量清单报价存在有擅自修改、调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重大漏项、缺项,且在投标书中没有明确的阐述和承诺的。

11、如注册造价工程师非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未附该投标人与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所在造价咨询单位签定的委托协议;

12、造价师或造价员注册章过期的;

13、投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

14、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15、投标人之间的投标文件内容非正常一致的;

16、投标人之间的投标报价非正常一致或者呈现规律性变化的;

17、投标人之间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提供投标咨询服务的;

1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出现相同人员的;

20、扫描件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21、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的。

2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的,招标方有权视为废标!(请各投标单位认真按招标文件要求提报相关资料);

23、开标后投标单位报价若有漏项或报价错误等视为优惠,不得二次补报,若必须二次补报招标方有权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的资格;

24、对于投标单位报价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属于有效标的,若有存在漏项或报价错误均不得二次补报价格,招标方评审为中标单位,在拟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若提出报价漏项或错误,不愿意按投标报价执行的,招标方没收投标保证金。

      特此公告!

 

                           俊发集团招采管理中心

                           2019年4月28日